我是一個諮商師,大學又是主修幼兒教育,理當對自己孩子的發展最瞭解,但有時這份自信卻變成傷害孩子的大手。
由於先生長期在大陸工作,母親體恤我白天要上班,便幫我照顧兒子。
去年我找到去大陸教書的工作,考慮到可以讓孩子與父親多一點接觸,所以我毅然把公家的工作辭掉。
一開始,我只帶著女兒同行,當時兒子只有兩歲半,我讓他在台灣先上幼稚園,熟悉團體生活,打算半年後再帶他去團聚。雖然先生堅持要我也帶兒子去大陸,但考量他太小,所以還是按照原來的計畫,半年後再帶他去。
半年後,我帶兒子去大陸,一開始,先讓他上幼稚園,可是他適應的狀況並不如預期,行為出現退化:大小便在褲子上。第六感告訴我,他嚴重的水土不服。女兒跟著我到大陸一直適應很好,所以我以為兒子應該也會和他姊姊一樣,很快進入狀況,卻出乎意料,再加上我的工作很忙,根本不可能親自照顧他,只好趕緊找一個保母以解燃眉之急。
幾經波折,終於找到一個年約四十歲的鄉村婦女願意照顧他。老實說,我並不滿意她,可是要找一個有受過保母訓練的,十分困難,我只好將就雇用。
這一個錯誤的念頭讓我日後回台灣吃了一些苦,我的訓練背景很清楚知道,一個孩子若常換環境較容易有行為方面的問題,可是我卻偏不信,以為姊姊可以,弟弟一定也可以,因為他們都是我生的。
那半年中,我每天從早忙到晚,兒子泰半與保母在一起,由於保母不大會說國語,所以只能顧著他,不讓他亂跑,其實那半年是語言刺激的黃金期,可是我因工作關係疏於照顧他,造成他語言發展遲緩。
回台灣三個月了,兒子的語言表達仍然不佳,後來我帶他去做語言鑑定,證實他比同儕在語言發展上晚了半年。
現在我會定期帶他去做語言治療,每天抽空教他說話,以增加語彙和語言瞭解能力。兒子的事件是一個痛苦的教訓,給了我一記當頭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