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健康局「嬰幼兒健康照護需求調查」資料分析結果,我國有八成以上﹝83.6%﹞母親會嘗試餵母奶,能持續到六個月以上者,則只有不到兩成﹝17.0%﹞。研究結果同時顯示哺餵母乳六個月以上的媽媽,自評健康狀況較佳,顯示哺育母乳不僅可增進嬰兒健康,也可能有助母親健康相關生活品質。
這項「嬰幼兒健康照護需求調查」是由國民健康局與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共同規劃,由民國92年11~12月通報出生嬰兒當中,抽選出具台灣地區代表性之機率樣本為調查對象,運用問卷調查方法收集母乳哺育狀況與母親健康狀態,完訪樣本數共1,747名,有關受訪母親健康相關生活品質的測量,是採用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國際生活品質評估簡表﹝SF-36﹞台灣版。
分析結果發現哺育母乳達6個月以上的媽媽們,一般健康狀況及心理健康面向上的生活品質分數都較從未哺育母乳,或哺育未滿6個月的媽媽高﹝分數愈高代表自評健康狀況愈好﹞。但值得注意的是,哺育期間未滿1個月的媽媽們,自評心理健康狀況反而低於從未哺乳的媽媽,顯示嘗試哺乳但失敗的經驗,對媽媽的心理健康可能有不利的影響﹝表二﹞。因此,如何藉由相關資訊之提供與母乳哺育支持性環境之營造,以協助母親順利哺餵母乳,為提昇母乳哺餵率之重要工作項目。
台灣地區母乳哺育率在50年代曾高達94.5%,其後隨社會環境變遷及婦女就業情形增加,產後一個月純母乳哺餵率﹝只餵母乳,未補充其他嬰兒配方乳﹞在民國78年曾一度下降至5%左右,近年來由於各單位的積極推廣,以及母嬰親善醫院推動的成效,使國內母乳哺育率已有明顯回升。
為改善國內哺乳環境與提昇母乳哺育率,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持續推動各項計畫,在母乳哺餵親善環境之建置方面,積極推動母嬰親善醫院認證,以協助媽媽們在產後順利開始哺餵母乳,95年共有82家醫療院所通過認證。另為使媽媽們在出院返家以及返回職場後能繼續哺育母乳至寶寶滿六個月大,亦積極建構社區母乳哺育支持網絡,並加強推動職場友善的哺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