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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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30 23:01 只看該作者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空白 |
職 稱: |
教學助理 |
官等職等: |
空白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7-彰化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29日 ~ 098年10月07日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條件:(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二)優先甄選進用具有下列第一款資格者,無第一款資格者,得甄選進用具有第二款資格者:1.取得碩士以上學歷畢業,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且失(待)業一個月以上者:(1)具有科技特殊專長者。(2)具有資訊教育專長者。(3)具有相關科技產業工作經驗,或科技相關學科教學經驗,或非科技產業之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2.取得碩士以上學歷畢業,並具有下列條件之ㄧ,且失(待)業中:(1)具有文、法、商、管相關科系學歷且取得科技相關專業證照或具教師證書。(2)具有文化創意產業(包括人文、藝術、音樂、美學方面)相關領域特殊專長,且持有證明文件者。(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
工作項目: |
協助實習(驗)室指導、管理及其安全管理等相關事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中興路78號 |
聯絡方式: |
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證件除正本驗後發還外,並應各附A4格式影印本一份留存本校,填寫資料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一經查證屬實,錄取自始無效,刑責自負): 1.報名表(含切結書)一份。 2.最近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者,另附身心障礙手冊)。 4.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5.失業1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例如:勞保證明、離職證明或請就業服務站協助);無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7.經歷證件、專業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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