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J網路實驗室
打印

[介紹] 考試院通過營養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考試院通過營養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考試院9月10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考試院表示,營養師法於93年5月5日修正公布,其中有關不得充任營養師的消極條款,已由第7條修正為第6條,於是配合修正本規則第4條第2款應考人不得應本考試之規定。並配合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於91年12月18日制定公布,外交部於92年6月3日停止核發僑居證明書,改以護照加簽代替僑居證明;另同條例第12條規定,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護照者,在護照有效期間內,該僑居身分加簽的效力與華僑身分證明書同,於是修正本規則第8條、第9條有關出具華僑身分證明之相關規定。
   

此外,90年4月23日公證法修正施行,國內公證人已可受理文書之翻譯本認證,於是配合修正本規則第10條有關外國文件中文譯本認(驗)證規定。

 

相關修正內容,請參閱:

營養師考試規則修正對照表






TOP


更多好康分享中~~
謝謝分享~終於幫朋友找到了


TOP

找到了

這個就是我要的,感謝樓上的大大


TOP

TOP

感謝大大分享~~


TOP

謝謝分享~終於幫朋友找到了


TOP

哇~太棒囉 謝謝大大的分享喔^^


TOP

棒喔~推推~~~~!~



TOP

回復 1# 的帖子

謝謝大大的分享喔^^


TOP

謝謝分享 很有用的資訊


TOP

感謝大大分享~~


TOP

哇~太棒囉 謝謝大大的分享喔^^


TOP

ARTER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