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交通事故並未釀成他人傷亡,但是卻撞壞了別人的東西,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也時有所聞。這時候,除了必須賠償受害人的殘廢、死亡或醫療費用之外,所有財物毀損也得賠。
據統計,大約一半以上的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只造成對方車輛或第三人(包括公有)財產的毀損,包括擦撞他車、撞壞護欄等,但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只保人命傷亡,並未保障車主對他人財物造成的毀損。如果只保強制責任險的話,萬一毀損他人財物,車主就得自己買單了!因此車主最好保個任意責任險,一方面可以補強人命傷亡的賠償額度,一方面也可以在毀損他人財物時,獲得保險公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