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期間:100年11月14日(星期一)9:00至11月25日(星期五)18:00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
三、筆試日期:100年12月18日(星期日)設置臺北考區
四、口試日期:101年1月15日(星期日)
五、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
貳、甄試方式:甄試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考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及專業科目(2科)。
二、第二試:口試,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分數高低,依序擇取公告甄試各專長類科正取名額5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參、甄試方式:本次甄試合計正取23名、備取14名
一、土木工程:
(一)共同科目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選擇題)
(三)專業科目二:自來水工程(選擇題)
(四)錄取名額:正取21人備取10人
二、機電工程:
(一)共同科目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電機機械及流體機械(選擇題)
(三)專業科目二:電工學(選擇題)
(四)錄取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
三、法制:
(一)共同科目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民法及民事訴訟法(申論題)
(三)專業科目二:行政救濟法規(含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政府採購法及國家賠償法(申論題)
(四)錄取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
肆、下載甄試簡章:
甄試簡章(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