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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8-17 23:07 只看該作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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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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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正取2名,備取數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15-台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8月17日 ~ 098年08月21日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財稅行政相關科系畢業 2.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 3.具有服務熱忱 4.具有國稅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工作期間:1名代理留職停薪人員職務,自實際到職日至100年8月31日止,期間如遇該職缺人員提前復職,即行解僱;1名代理請假人員職務,自98年9月9日至98年11月5日,期間如遇該職缺人員銷假上班,即行解僱 2.工作內容:辦理各項國稅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富北街7號1-5樓 |
聯絡方式: |
應檢附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4頁即可(2)學歷證書影本(3)曾服務於國稅機關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2.收件期間:98年8日21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富北街7號4樓人事室收3.聯絡人:李青霞,電話:06-2112180 4.其他: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無論是否錄用,所附證件恕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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