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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約僱人員(身心障礙人員)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約僱人員(身心障礙人員)

徵才機關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身心障礙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099/08/30~099/09/0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有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及格者。 3.熟諳WORD、EXCEL電腦文書作業。 4.男性須役畢(於投件截止日前役畢)。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8款情事。 6.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工作項目
1.彙整服務站綜合及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入出國及移民署雲林縣服務站(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38號)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用通信報名,於報名截止日(99年9月6日)以前寄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人事室謝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務必註明日、夜間及行動電話,並加註應徵單位職稱:雲林縣服務站約僱人員)。 2.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7謝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2-23889393分機2685黃小姐。 3.請檢附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英檢、退役、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影本各1份,資料不齊者不另通知補件,逕視為資格不符。 4.報名人數過多時,先進行書面審查,擇優依錄取人數之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正取者1名外,另得視結果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 6.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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