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股東可扣抵稅額」取決於「發放股利」與「稅額扣抵比率」。
只要「稅額扣抵比率」高於「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區分為免稅、6%、13%、21%、30%與40%),股東參
與除權息,不僅可享受股利或股息報酬,亦可額外獲得抵減稅額。
不過,如果股東分配到股利,但由於個人綜合所得稅率較高,需要繳納所得稅差額,造成實際分配股利縮水時,此時就
不宜參與個股的除權息。
例如所得稅率在21%以上的投資人,若參與除權達到節稅目的,只可以選擇可扣抵稅率在三成以上;至於個人所得稅
率在40%以上的大戶,幾乎都無法透過除權來進行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