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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099/06/04~099/06/11
資格條件
(一)具專科以上學位,人力資源管理、公共行政、法律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中文輸入平均每分鐘20字以上。(三)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協辦行政中立訓練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工作時間至99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99年10月下旬)。
工作地址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聯絡方式
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附照片)、專科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99年6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代)逕寄本會人事室。聯絡電話:(02)82367172游小姐。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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