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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郵局簡易人壽保險法重點整理

謝謝大大無私分享辛苦整理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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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好康分享中~~
謝謝大大無私的分享!有重點整理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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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中的部份...

因為保險法是我先天上排斥的弱點,所以在下看得很慢...,目前讀到第10頁第4行,"重點11:保人得聲明......",是否應為"要保人得聲明...",因為在下沒有保險法的常識,所以保人是什麼身份的簡稱,其實搞不太清楚,不好意思啦! 另外在第11頁第3行的部份"(5)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比對原文,似乎少掉提及"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殘廢、流產或死亡"這部份,再麻煩幫我解惑一下,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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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資料是打保人。 要保人就是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的人,負有善盡告知義務以及繳交保險費義務,具有指定或更改受益人、變更保險契約、解除契約的權利。 所以要保人有資格解除契約。 另外一個問題我也是照著資料打的,可能是它省略了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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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分享^ ^大家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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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辛苦了!感謝大大的無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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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真的很感謝您

能夠把法規整理這樣真的要花不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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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希望能補足我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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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您分享的重點整理真的幫助很大~感恩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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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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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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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需要謝謝大大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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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謝謝大大分享的郵局簡易人壽保險法重點整理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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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非常謝謝你的分享,感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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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錢買

不過還是非常謝謝您分享出來很感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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