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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鬼話也有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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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鬼話也有難處

說鬼話也有難處

大约十年前,我在天涯莲蓬鬼话写故事。巧的是,那时候《鬼吹灯》也开始写了,类似于纪实文学的口气,实际上是小说。一开始,人气不是很旺,但很快就聚集了大量读者。看人家写了一段时间之后,我终于忍不住了,也过去看,确实抓人。如果要按照传统小说的标准去要求,《鬼吹灯》算不上好的,基本通篇就是单线索,一口气毫无顾忌地向前写去,一个劲儿地抖悬念,但前面铺设的线索有时候会被作者忘掉,很是粗糙。但架不住就是好看啊,往往可以从早看到晚,不知疲倦。
《鬼吹灯》写得很长,两年后我在报纸副刊当编辑的时候,还没写完。但已经写完的部分,陆陆续续出版了,我们副刊开始选择一部分连载。照例,图书公司会发来电子文件和一本尚未上市的新书,书是用来校对的。可这本书成了报社里的抢手货,大家争相恐后地借去看,还发生过谁先看谁就得请客这样的事情。往往需要校对时,不知道书在哪个部门。后来学聪明了,要图书公司再递过本书来,秘密保存。这样,一本在外漂着打掩护,另一本在自己手里,安全地用于工作。
这样有趣的书,到现在才拍出电影来,让人觉得有点意外。专门去看了看根据《鬼吹灯》改的《九层妖塔》,觉得有点遗憾,很精彩的故事拍得简单了,一些改动也没见更高明。不过,因为大量特效和演员给力,相较而言,这已经算是悬疑类小说相当成功的改编了。

天涯社区上的鬼故事沾电影的不少,例如前几年有个《午夜出租车》的故事,陈小春演的,拍得相当简陋,看完之后甚至有些奇怪,这片子怎么上院线的?其实这个故事很感人,只是因为条件有限,拍糙了。当然,有名的还有李少红拍的《三岔口》,来自周德东的《门》,蔡骏的《荒村公寓》,等等。不过国内导演对恐怖故事的理解,大多还停留在古怪的音效、血淋淋的场景和一惊一乍的表演上,故事背景也多发生在古代、民国,或者远离人群得某个庙、某个村、某个岛,仿佛只有这样才吓人,例如《古宅心慌慌》、《孤岛惊魂》什么的,远不如写手们对恐怖故事理解得丰富多彩,翻翻莲蓬鬼话的帖子,就会发现,这里有盗墓类、玄幻类、校园类、案件追踪类、医学类、历史类……很多都比电影圈生编的要强。
中国人向来有很强的想象力写鬼故事,一部《聊斋》,曾经是影视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源泉。《夷坚志》、《续夷坚志》这样的书,也对鬼怪多有涉及。还魂、妖怪、冤报之类更比比皆是,散播在戏剧、传奇、评话之中。只不过,这种创作基因到了现在,受到很多控制。中国的写作者不能像欧美、日本的写家那样,坐在书房里脑洞大开,天马行空般地自由创作,而必须遵从一些规则——例如,故事中不能出现真的鬼,否则就难以出版和拍摄影视作品。于是,作者们不得不绞尽脑汁,在故事的结尾处把鬼变没了——要么是故意装神弄鬼,要么就是一个梦……这样的写法,总是让故事的传奇色彩大为减弱,读者(观众)们看完,觉得落了俗套,殊不知这都是不得已为之,不这么写,就不能面世。
遥想当年,我自己的一个鬼故事被中影公司买走,搁了五年,终于因为种种限制没能拍成。后来接手这个本子的导演重新找到我,说她放不下这个故事,又把版权买一遍。现在两年又过去了,依旧还没拍成。这就是说鬼话的难处。
即便是这么写了,依旧存在着夭折的风险。例如有图书公司出了些过分的图书,一个通知下来,不分青红皂白所有悬疑恐怖类书籍都不能出版,签了合同也没用。没有分级制度,就没有创作和禁止的标准,出了问题,基本一刀切,作者们都有撞大运的感觉,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将来的前途如何。更何况,现在还有“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这样的传言——有时候,传言就是规则,白纸黑字反倒不重要。要不说TPP不带你玩呢,没谱,有什么可玩的?
也正因为这样,更多的作者、出版商,原意把这类作品称为“悬疑小说”,而不愿意称为“恐怖小说”,更忌讳直接说成“鬼故事”。差别细微,后果可大不相同。
也许有人会说,即便不出版实体书、不拍摄影视剧,也不妨碍人们阅读,毕竟现在网络很发达,传播的平台很多。只是,这个说法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作者的收入。谁都需要吃饭,也都需要有房子住,很显然,网络创作并不能支持大部分人的基础生活。确实有一批玄幻武侠的作者,在网络上也挣到了钱,但付出的代价很大,比如每天需要更新万字,再比如要忍受盗版、抄袭、他人肆意转载获利等等侵权行为。几乎每个混出头的人,都经历过一番窘迫困顿,当然,还有更多的人,在窘迫困顿的路上。
据我所知,有不少作者都有在网吧写作的经历。别的人在打游戏,他们在码字。他们就是以这种坚韧在写着自己喜欢的故事,坚持着每天在网上的更新。如果有幸作品得到出版,拿到版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买一台能写字的电脑。
也正是因为收入较少且很不稳定,许多作者都不能专职写作。他们必须上班,去挣一份钱生活,然后再用业余时间写作。其实,业余写作是文学圈的普遍现象,只是要常年像完成任务一样,督促自己忘掉疲劳,踏实地在电脑前熬夜,每天贴上几千字,是个体力活,也需要强大的耐力。
这里要提一句的,是天涯社区莲蓬鬼话版块的创始人莲蓬。他是秦皇岛的一位老师,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十几年如一日坚守着这个版块,包括《鬼吹灯》、《盗墓笔记》这类的作品,起始都在莲蓬鬼话。有很多作者开始寂寂无闻,都是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坚持写了下去,并且逐渐获得了成就。而莲蓬本人却一直保持低调,很多混了多年鬼话的网友,甚至不知道他是男是女。这样的神秘色彩,也和莲蓬鬼话的神秘气场不谋而合。若是将来有谁写写国内悬疑作品的考据,肯定得提提这个版块和莲蓬这个人。
有时候莲蓬鬼话会组织一些写手和读者的交流活动,问的最多的问题是:写“鬼故事”的人自己是否会害怕?就我自己的感觉来说,大多数不会害怕,反而有一种恶作剧式的快感,觉得吓到读者了,是件非常好玩的事情。不过也有例外——有一次我写到卫生间里出现异常情况,总有莫名其妙的长发、被碰倒的洗面奶之类的事情时,正是夜里,一个人在家,突然就冒了白毛汗,赶紧把灯全都打开,电视也开了,让屋子里有点人声。当然,这种情况不多。我想,写这些故事的人,内心也应该比较强大一点。
也有很多读者喜欢自己吓唬自己,不吓唬自己,晚上还睡不着。“鬼故事”之类的东西,当然是他们的最好读物。有个姑娘曾经跟我说,每看一次真正能吓到人的恐怖片,就好像洗了个大澡一样舒坦,只可惜这样的片子不算多。
就像有人喜欢听相声、看笑话,有人喜欢研究八卦娱乐事件一样,也有一群人热爱那种提心吊胆、一惊一乍,之后回到现实之中,感受到现实的温暖和安全。正是因为如此,各种悬疑、推理、鬼怪之类的故事,才能长盛不衰。什么事情流传下来,都是有个群众基础的,群众基础就是市场。
真正好的“鬼故事”说的是什么?表面上说的是鬼,实际上说的都是人,貌似不现实,其实最现实。就像《鬼吹灯》,看似荒诞不经,无时无刻不在讲人的怯懦、勇敢、狡诈和仗义。
现在一些公司尝试着把一些悬疑推理的小说改成网剧,比如雷米的《心理罪》系列、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系列,应该说是对这个市场的回应。这个市场存在,总不能老被国外的作品占着吧,其实,写这类的故事,开脑洞,本应该是中国人的优势。
说回到影视作品,中国有很多拿得出手的东西。例如1937年版的《夜半歌声》、1965年版的《画皮》,看上去是真吓人。只不过这两个电影后来的版本,虽然有张国荣、周迅等等大明星重新演绎,但因为加入了过多的言情戏份儿,冲淡了恐怖的色调,变得有点不伦不类。不知道这是一种影视圈的习惯,还是一种没办法的办法。
说鬼话也是个技术活,写手们其实已经钻研了多年,颇有心得了,好的故事也很多。这方面影视圈算是重拾,要是能走出只靠音效、背景吓人的境界,让人对眼儿一看就哆嗦的境界,那就是真有水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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