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日期:2010/01/13 【仇佩芬、曾薏蘋/台北報導】
立法院修正通過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未來公務人員總員額上限訂為十七萬三千人。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目前中央機關預算總員額為十六萬四千人,距離新制仍有百分之五的成長空間,預留給災害防救、海巡和司法改革人力。但未來各機關若有公務員提出優惠退離,該機關員額總數將不再增加。
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內容,實施後七個月內,只要符合資格的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自願退離,最多可加發七個月慰助金。
《人事局:瘦身未必縮人力》
根據新通過的行政院組織法條文,中央機關預算總員額將以十七萬三千人為上限。而目前政府的法定公務員總員額為廿二萬三千人,預算總員額為十六萬四千人。而新版組織法的員額數則是十七萬三千人,為現行法定員額的七成七。
對於政府組改之後公務人員總員額較現行為高,人事行政局表示,政府組織改造是為了精簡行政層級、提升效率,不必然與員額減少有直接關係,外界毋須將政府瘦身與人力精簡畫上等號。
雖然公務員員額總數並未減少,但政府仍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內容,對自願退離的公務員加發七個月慰助金。只要符合公務員資格,並經所屬部會同意,則可提出退離申請,將可一次加發七個月的俸給總額慰助金。
《整併會保障公務員工作權》
另外,在進行組改過程中,面臨整併的部會將對公務員進行意願調查,再依職務功能和任用資格予以分配。人事行政局表示,即使組織整併,公務員的工作權仍受到保障,就算不願優惠退離,也會尊重其意願,依原職等與職務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