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國家考試納入專業經驗 提升鑑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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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1/19 11:45
撰稿‧編輯:王韋婷 新聞引據: 採訪
日前傳出國家考試及格的法官在審理案件因為社會經驗不足,審判結果與實際情況產生很大的落差。考試院考選部長楊朝祥1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表示,考選部正準備將實務經驗納入考試之中,像是警察、醫師、律師、司法官、技師等考試,都需要專業經驗認證內容才能報考。
國家考試是否能夠鑑定應考人的專業經驗進來被廣泛討論。考試院考選部長楊朝祥在答覆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的質詢時表示,考選部針對國家考試進行改革,未來將會把實際經驗納入考試項目之中,像是醫師、警察、律師、司法官和技師等考試,都必須納入專業經驗認證,增加考試多元化。
楊朝祥說:『(原音)所以在整個國家的考試部分,考試的多元化,不僅是筆試而已,考試的多元化,像情境考試、技術的考試納到考試裡面來,口試納到考試裡面來。然後在培訓的過程跟實習的過程如何加強他經驗的獲得,這部分我們一步步在走,最近在走的大概是醫師、律師、司法官、警察,跟技師,我這幾個部分已經開始往這方向來走。』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排定處理「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和「公務人員俸給法」修正草案,希望將高考一級及格的任用資格改為簡任十職等,並且應考人需具有博士學位,並在專業領域工作3年以上,期盼吸引博士人才,推動高級文官培訓計畫。楊朝祥說:『(原音)這次的修改是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應考資格,除原來列博士學位之外,另外增加3年優良經歷條件,他們能夠取得簡任第十等的資格,建構完整高階文官進用制度。』
不過在野黨立委認為,考選部的修法是讓過去甲等考試借屍還魂,針對未來擁有大陸博士學歷的應考人量身定做,最後全案遭到保留,交付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