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設計公司任職2年的30歲女員工向勞工局投訴,因生理期肚子很痛,平均每2、3個月就會請一次生理假,以往的主管都是同意批准,但上個月來了一位新主管後,竟要求用特休或病假來請。
據了解,該男主管還在公開會議上,說出「會請生理假的人只有兩種,一種是囂張,另一種就是不想待在公司,不然就用病假或特休來請」的話。此外,他也經常把「我太太在公司服務20多年都沒請過生理假」掛嘴邊,想藉此讓想請生理假的人知難而退。
女員工不甘被羞辱,於是向勞工局申訴,不料,卻遭公司以工作沒績效、上班時間看網拍和使用麵包機等理由解僱,此舉已違反《性別平等法》,經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後,處以5萬元罰鍰。
另外一起超過百人、同樣也在新北市的光電公司,因主管退回女員工生理假假單,並要求以「請用特休或病假申請」,被投訴後始核准請假。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為,業者犯後態度良好,裁罰1萬元。
勞工局強調,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時,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但不能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處分,也不可以要求員工請病假替代,若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時遭拒絕,可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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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線:(03)5318478 申訴電話:(03)5324900 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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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申訴專線:(04)22291730
彰化縣政府勞工局 (04)7264150按1 轉1042
南投縣政府社會局 (049)2243667 (049)2222106 轉557
雲林縣政府勞工局 (05)5371539 (05)537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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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社會局 (05)2254185 (05)2254321 轉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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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07)8124755
基隆市政府社會局 勞工申訴專線:(02)24287801 (02)24201122 轉220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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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社會局 (03)8225377 (03)8227171~10 轉394
台東縣政府社會局 (089)328254
屏東縣政府社會局 (08)7341634 (08)7320415 轉380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 (082) 373291 (082)325551 轉203
澎湖縣政府社會局 (06)9274400 轉225、286、288、307、527~8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 (0836)25717 (0836)25022
其他申訴管道
刑事警察局檢舉專線 (02)27477579 (02)2747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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