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一個......教徒想在街上雇一輛馬車。他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不遠處有一排猶太人的馬車。走近一看,馬正在吃草,卻找不到車夫。他就問在路上玩耍的小孩:“車夫哪兒去了?”小孩回答說:“在車夫俱樂部吧。”於是,這個......教徒就來到街道深處的車夫俱樂部,看到在狹窄的屋子裏面,車夫們都在學習《塔木德》。雖然是車夫,但他們一有時間就學習聖書。這就是傳統猶太人的寫照。
紐特·阿克塞波正是把學習當作一生的課題的榜樣。
紐特·阿克塞波青年時代渴望學習語言,學習歷史,渴望閱讀各種名家作品,好使自己更加聰慧。當他剛從歐洲來到美國北達柯他州定居的那陣子,他白天在一家磨坊幹活,晚上就讀書。但沒過多久,他結識了一個名叫列娜·威斯裏的姑娘,18歲就和她結了婚。此後他必須把精力用在應付一個農場日常的各種開銷上,還必須養兒育女,多年以來,他早就沒有時間學習了。
最後終於有這麼一天,他不再欠任何人的債務,他的農場土地肥美、六畜興旺。但這時他已經63歲了,讓人覺得仿佛不久就要跨進墳墓了,沒有人再需要他,他很孤獨。
女兒女婿請求他搬去和他們同住。但紐特·阿克塞波拒絕了。“不,”他回答說,“你們應該學會過獨立生活。你們搬到我的農場來住吧。農場歸你們管理,你們每年付給我400美元租金。但我不和你們住在一起。我上山去住,我在山上能望見你們。”
他給自己在山上修造了一間小屋。自己做飯,自己料理生活。閑暇時去公立圖書館借許多書回來看。他感到他從來也沒有生活得這麼自在過。
開頭,紐特·阿克塞波仍改不掉他多年養成的習慣:清晨5點起床,打掃房間,中午12點準時吃飯,太陽落山時一準就寢。但他很快發現他那些事情完全可以隨自己高興,想什麼時間做都可以。實際上,他那些事即使不幹也沒有什麼關系。於是他一反過去的老習慣。早上他常常在床上躺到七八點鐘。吃罷飯,他往往要“忘記”打掃房間或清洗碗碟。但是,他後來開始在夜間外出作長距離散步,這才是他真正告別過去,向著新的、更加自由的生活邁出的最為徹底的一步。
在他一生之中,白天總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累了一天之後,天一黑就沒法不睡覺。現在可不同了,白天過完,夜晚他可以出去散步,他發現了黑夜的奧秘。他看到了月光下廣闊的原野,他聽到了風中搖曳著草和樹發出的聲音,有時他會在一座小山頭上停下,張開雙臂,站在那兒欣賞腳下那一片沈睡的土地。
他這種行徑當然瞞不過鎮上的人。人們認定這個老頭的神經出了毛病,有人說他已經成了瘋子。他也知道別人是怎樣看他的,從人們向他提出問題時所說的那些話,以及人們看他做事時的那種眼神就不難了解到。他對於那些人看待他的態度感到十分氣惱,因此也就更少和人們交往,他用來讀書的時間也越來越多了。
紐特·阿克塞波從圖書館借回來的書中,有一本現代小說。小說的主人公是一名耶魯大學的青年學生。小說敘述他怎樣在學業和體育方面取得成就,還有一些章節描述了這個學生豐富多彩的社交生活。
紐特·阿克塞波現在64歲。一天淩晨3點鐘,他讀完了這本小說的最後一頁。這時他做出了一個決定:去上大學。他一輩子愛學習,現在他有的是時間,為什麼不上大學?
為了參加大學的入學考試,他每天讀書很長時間。他讀了許多書,有幾門學科他已有相當把握。但拉丁文和數學還有點困難。他又發奮學習。後來終於相信自己做好入學考試的準備。於是他購置了幾件衣物,買了一張東去康涅狄格州紐海芬的火車票,直奔耶魯大學參加入學考試。
他的考試成績雖然不算很高,但及格了,被耶魯大學錄取了。他住進學生宿舍。同屋的人名叫雷·格裏布,曾當過教師。雷的學習目的是得一個學位,以便再回去教書時可以掙更高一點的工資。雷在學生飯堂打工、掙錢交學費,雷不喜歡和人討論問題,不喜歡聽音樂。紐特·阿克塞波感到很驚訝,他原以為所有的大學生都和他一樣喜歡談論學問。
進大學還不到兩個星期,紐特·阿克塞波發現自己很難和其他同學融入在一起。其他的學生笑話他,不僅僅因為他年齡大(雖然白發蒼蒼的他坐在臺下,聽一個年齡比他兒子還小的教師在臺上講課,那情景也實在有些古怪),還因為他來上學的目的與眾不同。那些學生選修的科目都是為了更有利於以後找工作掙錢,而他和大家都不一樣,他對有助於掙錢的科目不感興趣。他是為了學習而學習。他的目的是要了解人們怎樣生活,了解人們心裏想些什麼,弄清楚生活的目的,使自己的余生過得更有價值。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夠有自由的感覺,能夠在學習中找到樂趣。
你應該用這種態度看待生活:將生活看成是在你前面無限延伸的、漫長的、渺無盡頭的道路,你只有堅持學習,不斷地努力向前走,才不會在中途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