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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電子舞弊 3人獲緩起訴1年

電子舞弊 3人獲緩起訴1年

 廖姓父女及陳姓女考生參加去年十二月間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特考,涉嫌以電子器材舞弊,遭警政署電信警察隊第三中隊查獲,檢察官依妨害考試未遂罪對三人處以緩起訴一年,三人並須向指定的公庫或公益團體各支付三萬、五萬。  

 

九十九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員五等考試,於十二月十八日在嘉義市玉山國中舉行,考到一般民政類科第三節時,考生陳雅如及廖慧如被電信警察查獲,耳內放耳塞式耳機,腰部綁手機改裝的電子感應線圈,再以長髮掩飾。  

 

檢警調查,廖順能是廖慧如之父,三人為求順利上榜,與綽號「古錐」等人,約定考取後六十萬至八十萬不等的代價,由古錐提供舞弊工具,雇用槍手進場考試,將每五題選擇題答案以手機傳送給廖慧如、陳雅如。  

 

承辦檢察官李鵬程認為三人犯後坦承,態度良好,將三人依妨害考試未遂罪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並於緩起訴確定後六月內,向公庫或指定的公益團體各支付三萬、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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