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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7 23:07 顯示全部帖子
行政院衛生署朴子醫院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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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用藥師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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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乙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40-嘉義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01日 ~ 098年09月15日 |
資格條件: |
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畢業,領具藥師證書,並取得48小時藥師持續教育證明,有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1)門診及住院之調配與輪值、(2)臨床藥學作業系統有關項目之執行與紀錄 (3)藥品電腦化管理系統有關項目之執行與紀錄、(4)各種藥品手冊之編彙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者請備妥:履歷表、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照及證明影本各乙份。 (二)請將上列資料於98年9月15日前,掛號逕寄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四二之五十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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