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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7 23:04 顯示全部帖子
臺中縣政府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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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駕駛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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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6-台中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04日 ~ 098年09月14日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二、資格條件:(一)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照。(二)有三年以上實際駕駛經驗。(三)具一般車輛基本保養常識。(四)無飲酒、賭博習慣,品性端正。(五)上下班時間能配合公務車出勤安排。 |
工作項目: |
擔任復康巴士司機。 |
工作地址: |
臺中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於98年9月14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臺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號』臺中縣政府人事處(人力科)張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駕駛人員」字樣。二、應徵證件:1.履歷表乙份(附貼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2.國民身分證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乙份。3.相關駕駛執照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另視需要通知面試(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備註:一、本項職缺係屬約僱人員性質。二、本項僱用人員如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再續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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