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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7 23:01 顯示全部帖子
桃園縣政府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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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 |
五等280薪點($32928)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03日 ~ 098年09月09日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地政或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熟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諳AUTOCAD軟體操作為佳)。 |
工作項目: |
1. 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業務。 2. 辦理地籍測量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政府地政處(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及相關證照文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等,於上網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至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桃園縣政府地政處」收(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2.初審合格者,將擇期通知面試,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3.聯絡人:王麗芬小姐,電話:03-3322101#5363。 4.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至該出缺職務前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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