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具照片、簽名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2.相關資歷、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請於徵才期間郵寄本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二、聯絡電話:04-22502860,郵寄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7樓。三、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具有碩士學位者,以328薪點起敘(新台幣38,573元)。具有學士學位者,以312薪點起敘(新台幣36,691元)。四、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