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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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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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等職等: |
照顧管理專員 |
| 名 額: |
1名 |
| 性 別: |
不拘 |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24日 ~ 098年07月03日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護理、社工及長期照顧管理相關學系畢業及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製作,以能立即上班及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
| 工作項目: |
辦理長期照顧管理、行政業務,推動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台北市板橋市中正路10號2樓 |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執照證書、經歷證明、駕照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台北縣板橋市英士路192之1號:臺北縣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照顧管理專員。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