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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6-26 01:03 顯示全部帖子
內政部少年之家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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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短期促進就業臨時人員(98/7-98/12)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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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2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12-新竹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23日 ~ 098年07月02日 |
資格條件: |
1、 學經歷: 契約臨時人員: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基本電腦文書操作技巧尤佳。 3、備有中餐丙級證照尤佳。 4、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肯於學習上進,並樂於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者。 5、以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中高齡婦女、原住民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契約臨時人員: 1.物品管理及電腦文書操作等行政庶務。 2.廚房工作庶務。 3.環境清潔。 4.財物品盤點 5.會場整理協助 6.臨時交辦事項。備註: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7:00,中午休息1小時,不提供午餐。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
聯絡方式: |
1、應徵方式-備簡歷、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影本等,資料以A4橫書直印依序排放,逕寄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內政部少年之家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短期促進就業臨時人員。聯絡人-彭小姐 聯絡電話-(03)5222238#146。2、待遇-採固定服務費用按日計酬法,每月核計乙次。3、履歷表請檢附近三個月體檢表(含基本項目之身高、體重、視力、色盲、聽力及胸部X光等)。4、 應徵履歷請於98/07/02下午5點以前寄至新竹市崧嶺路181號內政部少年家行政課。面談時間98//07/03下午2-4點統一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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