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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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0-6 20:18 顯示全部帖子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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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暫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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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02日 ~ 098年10月07日 |
資格條件: |
1.土木或建築工程相關專科學校畢業者。 2.具有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或曾任職於公務機關且工作性質相 近者為佳。 3.熟諳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1.工程小組行政作業(工程相關資料之統計彙整、經費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2.工程查核相關業務、開口合約業務之執行。 3.支援工程小組人員業務。 4.協助交辦之專案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10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意者備齊相關資料,逕寄「臺縣政府教育局永續環境教育科蕭小姐收」(地址:220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21樓,電話:2960-3456轉2757)。資格審查:應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 1.公務人員履歷表 (需親自簽名並附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甄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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