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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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21 22:51 顯示全部帖子
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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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用職能治療師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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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8-南投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10日 ~ 098年09月25日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條件者) 1. 能以病患之照護與福利為首要考量。 2. 願意因應社會不斷變遷之需求而做出改變與奉獻。 3. 能與團隊合作且具責任感與誠信。 4. 恪遵個人行為與專業行為之優質標準。 5. 公私立大學復健醫學系或職能治療學系畢業,具職能治療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精神病患復健工作 |
工作地址: |
衛生署草屯療養院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
聯絡方式: |
一、收受應徵文件地點:限通信報名恕不退件【請務必在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名稱】請檢附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執業證照),截止期限98年9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掛號郵遞至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草屯療養院人事室。或專人送達,以本院收發室登記時間為準。應徵人應自行估算送件所需時間,任何郵遞或送件遲延,由應徵人自行負責,概與機關無涉,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專業面試: (包含以下之內容) 1.專業智能筆試。﹝專業文獻翻譯能力:英翻中(可備字典),活動分析能力、活動帶領能力、職能治療病歷寫作相關知識﹞、組織思考能力(文章改寫或提出相當之著作或專題報告)…等。 2.現場活動帶領(請於當天交付此活動之計畫書,另活動所需之材料需自行備妥)。 3.請準備一份個案報告或專題報告。 4.電腦實務操作。 (詳洽本院職能治療科電話:049-2550800轉2600或人事室:049-2550800-1102林先生) 四. 附註:履歷表表格請至本院網站→資料下載→人事室→履歷表格式→開啟 頁面內下載。(http://www.ttpc.doh.gov.tw/main_sec.php?index=ufile_sub&pid=53&no=a13&sid=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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