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
1#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9-21 22:43 顯示全部帖子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2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5-苗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16日 ~ 098年09月27日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碩士以上(含)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已列入之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認可,並請繳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各項證件應加附經駐外館處辦理翻譯驗證或送地方法院公證之中文翻譯本】),具有科技特殊專長(包括教師證書)、資訊教育、相關科技產業、教學或資訊相關工作經驗人才(包括具有教師證書)。具良好品格,敬業樂群精神、愛心與耐心,(失業人員優先)。 ※徵才名額:二名(專案指導、資訊服務各一名) |
工作項目: |
1.專案指導:依本校特色利用專案計畫設計綠色能源等特色課程,俾拓展學生多元思考知能,引導學生能力之養 成。 2.資訊服務:協助學校網路系統管理建置、維護及相關業務資料處理。 3.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中)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表件於98年9月28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 100號)總務處 黃主任收,聯絡電話:037-868680#500 1.學經歷影本 2.應徵工作項目工作計畫書 3.本應徵案相關之證明文件並加蓋私章切結與相本相符,與聯絡電話、地址。 4.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以不超過十張為原則,合者通知面試甄選,不合者恕不退件。二、甄選面試日期:98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中創新樓二樓 會議室)三、本項人員僱用,需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屬有效。 ※僱用期間:以一年內為限,自98年10月1日至99年5月31日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