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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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1 22:51 顯示全部帖子
國立中興大學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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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輔導老師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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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13-台中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8月28日 ~ 098年09月16日 |
資格條件: |
應徵資格: (一) 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教、心理、諮商與輔導、社工等 相關科系畢業。 (二)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有服務熱誠者。(三) 具有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應徵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一)履歷表。(二)個人自傳(附近照乙張)。(三)學歷(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四)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如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訓練證明等。 應徵方式:(一)請將履歷、自傳、最高學歷與相關資料寄至「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諮商中心」,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二)資料經初審資料審核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審核資格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截止收件日期: 即日至98 年 9 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補增聘, 如遇補增聘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一)身心障礙同學輔導與相關行政工作 (二) 規劃身心障礙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四) 協助諮商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五)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一)依據「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聘僱人員待遇支給表」之規定。(二)一年一聘(聘任起迄日期:98年 10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止),實 際報到時間及99年續聘事宜,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諮商中心 |
聯絡方式: |
聯 絡 人:林育如老師聯絡電話:04-22840241分機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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