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地方政府特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12月舉行。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100年地方特考 |
100.09.14-09.23 |
100.12.24-12.26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二、應考資格
等別 |
應考資格 |
三等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四等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五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備註 |
1.公職社工師:除具有有地特三等應考資格之一外,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技術類科:除具有有地特三等或四等,應考資格之一外,須符合各類科所規定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始得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