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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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1-5-8 22:58 顯示全部帖子
地方特考五等/成績計算&考試科目
一、成績計算 1.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共同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2科,4科成績平均計算。 2.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二、考試科目介紹 1.共同科目: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2.專業科目:
類科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1.行政學大意、※2.法學大意 |
一般民政 |
※1.地方自治大意、※2.法學大意 |
人事行政 |
※1.人事行政大意、※2.法學大意 |
教育行政 |
※1.教育學大意、※2.教育法規大意 |
社會行政 |
※1.社政法規大意、※2.社會工作大意 |
戶政 |
※1.戶籍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地政 |
※1.土地法大意、※2.土地行政大意 |
勞工行政 |
※1.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政風 |
※1.公務員法大意(含任用、服務與懲戒)、※2.法學大意 |
財稅行政 |
※1.稅務法規大意、※2.財政學大意 |
會計 |
※1.會計學大意、※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經建行政 |
※1.經濟學大意、※2.法學大意 |
電子工程 |
※1.電子學大意、※2.基本電學大意 |
【註】:「※」採測驗式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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