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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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6-25 21:07 顯示全部帖子
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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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臨時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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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25日 ~ 098年06月30日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畢業。2.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3.中、英打1分鐘60字以上。 |
工作項目: |
資料蒐集處理、撰打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壽街71號 |
聯絡方式: |
1.自即日起至98年6月30日下午5時前備妥履歷表、身分證影本、學經歷證照(面試時帶正本)等相關資料影本郵 寄或親送桃園市龍壽街71號桃園療養院人事室辦理報名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 未於期限內寄達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2.甄試日期:98年7月2日上午10時於本院第二會議室舉行口試及電腦操作,未應試者以棄權論。 3.僱用薪資:每月工作最多22天,每日工作8小時,每小時100元。 4.僱用期間至98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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