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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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0-5-9 23:08 顯示全部帖子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約僱人員(高雄市)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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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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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0-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099/05/07~099/05/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有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及格者。 3.熟諳WORD、EXCEL電腦文書作業。 4.男性須役畢(於投件截止日前役畢)。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彙整服務站綜合及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入出國及移民署高雄市服務站(高雄市成功1路436號1樓)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用通信報名,於報名截止日(99年5月13日)以前寄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8樓人事室廖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務必註明日、夜間及行動電話,並加註應徵單位職稱:高雄市服務站約僱人員)。 2.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1048廖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2-23889393分機2685黃小姐。 3.請檢附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英檢、退役等資料影本各1份,資料不齊者不另通知補件,逕視為資格不符。 4.報名人數過多時,先進行書面審查,擇優依錄取人數之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正取者2名外,另得視結果酌增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 6.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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