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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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0-1-19 00:05 顯示全部帖子
桃園縣政府 徵才 臨時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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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臨時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名 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9年01月18日 ~ 099年01月26日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具有土木、水利、環工、建築、水土保持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水土保持等相關科系實務經驗五年以上者2.具電腦處理操作能力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及溝通能力、不畏工作繁重。4.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人。 |
工作項目: |
辦理水利業務、水土保持業務及政府採購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政府水務處(桃園市縣府路1號) |
聯絡方式: |
一、檢附個人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明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並於98年1月25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縣府路1號7樓水務處楊小姐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水土保持科臨時約僱人員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二、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三、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750-5752楊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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