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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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0-1-8 01:44 顯示全部帖子
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 徵約用訪視員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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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用訪視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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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8-南投縣 |
上網期間: |
自099年01月04日 ~ 099年01月15日 |
資格條件: |
(一) 認同病人優先的服務理念,及團隊合作的工作態度,及願意熱誠付出,追求卓越。(二) 大專以上社工、護理、職能治療、心理等科系畢業,或相關科系畢業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三) 接受12小時以上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辦理之個案管理相關專業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者。(四) 請於申請時並同提交佐證資料。 |
工作項目: |
社區居家訪視服務及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地區。薪資:32,928元。 |
聯絡方式: |
1、收受應徵文件地點:限通信報名,恕不退件【請務必在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名稱】截止期限99年1月15日止,以專人或掛號郵遞至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專人送達以本院收發室登記時間,郵遞以郵戳為憑。 2、應徵人應自行估算送件所需時間,任何郵遞或送件遲延,由應徵人自行負責,概與機關無涉。逾期或書面審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及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3、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聯絡電話:049-2550800轉1102或護理科李護理督導長,049-2550800轉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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