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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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0-1-3 23:26 顯示全部帖子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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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臨時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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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4員(另備取2員)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2月25日 ~ 099年01月04日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如曾任職公務機關(構)須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理工及會計、統計學系畢業具學士級以上學位者。三、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四、熟悉政府採購法令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整修第一航廈南北長廊、空調箱及風管設備等相關工程之預算帳務、開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等事項。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大園鄉桃園國際機場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自傳、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98年1月4 日前郵寄『桃園機場郵局第9號信箱』人事室收,合格者視學經歷專長擇優約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二、本項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三、僱用期間:自僱用報到日起至99年10月31日。四、工作待遇:依進用之臨時人員月支工作報酬核支:月支報酬約32,928元。(服務期間享有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提撥等)。五、聯絡電話:(03)3982028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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