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
1#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10-1-3 23:26 顯示全部帖子
桃園縣政府 徵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2月30日 ~ 099年01月06日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地政或測量等相關系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具兩年以上地籍圖重測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諸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及PowerPoint〉操作。 3.個性主動積極並具服務熱忱,具溝通協調及規劃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地籍圖重測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內各地籍圖重測區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相關證照及300字以上自傳)各乙份,於上網公告期間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桃園縣政府地政處」收。2.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地籍測量科約僱人員」。3.聯絡人:莊鏡清(技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