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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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2-21 23:32 顯示全部帖子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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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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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5-苗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2月17日 ~ 098年12月28日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碩士以上(含)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已列入之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認可,並請繳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各項證件應加附經駐外館處辦理翻譯驗證或送地方法院公證之中文翻譯本】)。 1. 具有科技特殊專長(包括教師證書) 2. 資訊教育、相關科技產業、教學或資訊相關工作經驗或非科技產業之資訊相關人才(包括具有教師證 書)。 3. 具有文、法、商、管相關科系學歷且取得科技相關專業證照或具教師證書。 4. 具有文化創意產業(包括人文、藝術、音樂及美學等方面)相關領域特殊專長,且持有證明文件。具良好 品格,敬業樂群精神、愛心與耐心,(失業人員優先)。 |
工作項目: |
1.專案指導:依本校特色利用專案計畫設計綠色能源等特色課程,俾拓展學生多元思考知能,引導學生能力 之養成。 2.資訊服務:協助學校網路系統管理建置、維護及相 關業務資料處理。 3.實驗室指導與管理:協助實驗室指導與管理等相關事宜。 4.文化創意產業:包括人文、藝術、音樂及美學等方面課程設計。 5.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中)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表件於98年12月28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總務處 黃主任收,聯絡電話:037-868680#500 1. 學經歷影本 2. 應徵工作項目工作計畫書 3. 本應徵案相關之證明文件並加蓋私章切結與相本相符,與聯絡電話、地址。 4.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以不超過十張為原則,合者通知面試甄選,不合者恕不退件。二、甄選面試日期:98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中創新樓二樓 會議室) ※僱用期間:以一年內為限,自99年1月1日至99年7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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