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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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0-22 23:09 顯示全部帖子
南投縣新庄國民小學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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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電腦專長教師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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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8-南投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2日 ~ 098年11月26日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一)領有殘障手冊,大學畢業,具有電腦專長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品德優良,思想純正,口齒清晰,對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三)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或卅三條之各款情事者。(五)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形者。(六)最近3年無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七)非不適任教師資遣退休者。 |
工作項目: |
授課節數規範:(一)每週17節(含勞健保費及勞退)。(二)教學科目:電腦10節,(國語、數學)7節。(三)教學期間自98年11月1日起至99年1月30日止(2688專案教師教學期間自錄取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若99年仍有預算名額得延至99年1月30日),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四)以鐘點計算薪資,每節課260元。 |
工作地址: |
新庄國小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3路32號 |
聯絡方式: |
請參加甄選人員於98年10月22日(星期四)至26日(星期一)止(週、六日不受理報名)。上午8時至16時 ,親自或委託報名,若郵寄以收到日為憑,將報名資料及足以證明個人教學專長及優良事蹟之佐證資料[以上皆影本]送至本校教導處。,本校於98年10月26日(星期一)16時資料審查。繳驗證件如下: (一)殘障手冊。 (一)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二)教師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或修習學分證明書)。 (四)報名表一份(內含相片、經歷證明、專長及各項優良事蹟)。 (五)專長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男性應試者,另繳交退伍令或退伍證明或無兵役義務證明書。 以上證件繳交影本,影本加蓋報考人私章;請按順序裝訂成冊,並以資料袋裝存(請以A4大小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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