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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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0-22 23:02 顯示全部帖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無 |
職 稱: |
臨時人員 |
官等職等: |
無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1日 ~ 098年10月27日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籍,請檢附身分證影本。2.教育部承認高中職畢業以上,請檢附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本。3.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外勤工作,能立即上班者。 4.熟悉電腦軟體Office(如:Word、Excel)操作。5.男性需役畢或附免役證明。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臺北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等相關業務。 2.協助成人及中老年保健等相關業務資料建檔。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者請於 98年10月 27 日前請檢具以下資料:1. A4履歷表2.自傳(不超過500字)3.最高學歷證件(男性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二、另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健康管理處-臨時人員」字樣,親送(或於10月27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至: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林小姐 收,經初審合格者得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三、其他說明:1.初審合格者名單及甄試地點,於 98年10月 30 日 下午6:00 前公告於本局網站www.health.gov.tw,恕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2.薪資:以時薪計,每小時100元,每日最高工時8小時。3. 聯絡人:健康管理處林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115 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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