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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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0-22 22:58 顯示全部帖子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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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辦事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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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2日 ~ 098年10月24日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精通公文電腦文書作業,嫻熟office軟體操作。 3.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
工作項目: |
1.一般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3.(薪點:250薪點,約29,400元)(僱用期間至98年普通考試增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98年12月底)。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6樓〉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願者且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10月26日前郵寄至臺北市大同區103昌吉街57號6樓人事室池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辦事員」字樣): 1.簡要自傳:以A4直式橫書繕打,並貼2吋照片1張﹝簡要自傳(1000字內,內容含家庭狀況、就學情形、工作經歷與訓練及自我期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二、聯絡人: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事室池小姐,電話:25975323分機143。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辦理實地測驗及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本次公開甄選均由本所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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