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台北市政府今天開了第一槍!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房屋價格及評定要點,將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預計將可增加3億元稅收,另加計契稅、遺贈稅和交易所得相關稅賦,每年稅收可增加10億元。
台北市財政局指出,有關高級住宅之認定原則,係以住宅大廈為限,以「棟」為認定單位,並不包括商業大樓,同時排除已加價課稅之別墅,且以RC等級以上構造為限。
至於認定條件,根據這項「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規定,必須同時具備八項一般人所謂的高級住宅特色,也就是「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
至於房屋稅如何課徵,台北市說明,是以高級住宅坐落地點,所適用之路段率為加價倍數以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例如房屋所處路段率200%,房屋標準單價每平方公尺1萬元,依路段率為加價倍數調整後,房屋標準單價增加為每平方公尺3萬元,因標準單價提高2倍,高級住宅之房屋稅將增加2倍。
台北市稅捐處補充說明,高級住宅加價課稅並非開徵「豪宅稅」之新稅目,而是針對高價房屋所有者加重課徵之房屋稅部分,每年在開徵房屋稅時,均會增加稅額,估計每年將增加稅收3億餘元。
目前台北市符合高級住宅標準者有252處,389棟,1萬168戶,其中以大安區61處最多,而萬華區則全無被列為豪宅之大樓,一般民眾的租稅負擔不受影響。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不以實際成交價格在一定金額以上之房屋作為認定標準,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依目前相關法律,並無規範屋主申報的義務,稅捐機關無法蒐集或掌握各豪宅之實際成交價格,在稽徵實務上有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