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少了Google搜尋引擎以及Google相關網站與服務的霸業,Google的廣告威力必然減色極多。正由於搜尋的重要性,作為首要搜尋平台的Google,對利用資訊進行網路行銷具備極大影響力,因此許多網路行銷業者、玩家多針對Google搜尋演算法的特性調整內容,以獲取較好的排名效果。
他們就此與Google展開永無止息的對壘纏鬥,為此Google每年平均要修改搜尋引擎程式五十到六十次,避免數據衡量失準。
吸引網路用戶到Google的,不只是使用搜尋功能。Google在網路上所提供的服務,多樣而極具特色。根據市調公司AC Neilson近三年所作的調查,Google以及旗下所屬的網站一直是全球訪客人數最多的網站品牌。
2012年3月有1.74億獨特用戶造訪Google網站,列名世界之首,平均每人當月停留1小時50分;而Google所屬的YouTube網站,排名第5,共計1.28億獨特訪客,平均當月駐留1小時34分。
現任Google執行長的佩吉2011年底更指出,Gmail現在共有3.5億用戶,如果佩吉沒有誇大,Gmail現在的用戶規模已經追上原本最大的email服務業者Hotmail。由於Google的廣告直接放在所屬網站的右側,越多的用戶造訪就帶來越多的營收。依照Google財報所稱,它廣告收入的六成來自Google自己所有的網站。
網路廣告業
是占有率高度集中的行業。因此市場領導者Google因而占據極難撼動的位置。前50大乃至25大的網路廣告競爭對手,其營收市占率都還不及Google的四分之一。
(本文轉載陳修賢新書《雲端經濟4強決戰》,大寫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