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信用卡竟然需要授權銀行調閱繳稅紀錄?陳小姐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承辦業務員拿出授權書給她簽名,要求授權銀行至國稅局調閱個人財產所得。陳小姐事後感到不妥要求作廢,承辦業務員也照辦,信用卡還是申請下來了,顯示授權書並非申請信用卡的必備文件。
目前民眾申請信用卡,填寫申請書之外,僅需提供銀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年度扣繳憑單,或近3個月薪資入帳存摺影本。記者向銀行客服詢問,客服人員表示,申請信用卡僅需提供身分證影本與薪資證明,但未提及查稅授權書。其他銀行的客服人員也是口徑一致,全都說只需要提供身分證影本與薪資證明。
中國信託指出,只有在提出的財力證明不足申請卡別的門檻,或聯徵中心還款紀錄不佳、申請人有負債狀況,會以補件的方式,請申請人提出其餘財力證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最近有民眾反映,在大賣場向攤位業務申請信用卡,在未告知內容的情況下,拿出委任書要求簽名,內容就是委託銀行人員到國稅局查詢所得資料,信用卡推銷人員行為已嚴重侵犯到個人隱私,請無意授權民眾不要填寫。
信用卡業務員在推銷信用卡時,為了讓卡片審核通過獲得業績,初步詢問申請民眾的收入後,會推薦門檻適合的卡片。當申請門檻較高的卡片,業務對於這類大單,通常建議民眾提供其他財力證明,要求授權查帳,增加核卡的成功機率。
陳小姐遭遇的正是這種情況,雖然承辦業務員在授權書印上「限用於信用卡業務」印章,但申請信用卡卻被要求如此身家調查,拒絕後又不影響申請資格,若非警覺性高,陳小姐的財產資料等隱密個資,早已在銀行資料庫、甚至聯徵中心建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