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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承認學歷 陸生也不能考公職
20091118 12:39:11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8日電)教育部規劃採認大陸學歷,考試院考選部長楊朝祥今天指出,公務人員考試及專技人員考試,考生都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即使政府承認大陸學歷,大陸人士還是不能考這兩項考試。
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說,有關大陸學歷認證,初規劃採認「985工程」39所大學,但扣除其中的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另增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和中央美術學院,總共41所。
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擔憂開放大陸學歷會衝擊到台灣人民的工作權益,民進黨徹底反對陸生來台及承認大陸學歷,考選部要好好把關。
楊朝祥指出,目前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及專技人員考試,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才能應考,大陸人士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不能報考,即使承認大陸學歷還是不能報考。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具有本法所定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另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第8條也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另外,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則詢及外傳考試院有意限制考公職的年齡及次數,他認為,憲法明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若要限制也應該以法律限制,不能只靠考試院院會決議。
楊朝祥表示,有考試委員在院會中提出相關意見,要考選部研議,只是應考試服公職是憲法明定的人民權益,要限縮有其困難,他個人也認為,不應該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