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SO創意到底算不算侵權呢?36歲的設計師劉一德,日前應邀參加台灣設計週活動,覺得大家都太浪費紙杯了,於是靈機一動,跟星巴客溝通,推出「星趴客杯」,將星巴克商標KUSO化身為瑪麗蓮夢露或是毛澤東等10種名人肖像,大獲好評,不過卻因為朋友建議販售,收到星巴克存證信函,要求商品侵權,得全數下架。 設計師劉一德:「星巴克,它沒有告我。」
拿起報紙,設計師劉一德,一直強調星巴客「沒有告我」這句話,說得委屈,心情更無奈。劉一德:「當初我們的創作理念,其實只是想要告訴大家,奉茶,你要珍惜環境。」 秉持「不浪費紙杯」理念,又得找具有知名度商家才能引發共鳴,劉一德找上星巴客,推出了「星趴客杯」,打算來個驚奇設計,不僅做的維妙維肖,還把商標化身成10種名人肖像,大大KUSO一番。
不過卻因為朋友建議可以販售,卻突然收到星巴客的存證信函。劉一德:「我們覺得,自己也做的不好啊,因為當初我們跟他(星巴克),提出構想的時候,並沒有提到會販售,我們當初也沒有想過,只是剛好有些設計師朋友,他們在要求,想說你版都已經開了。」
儘管劉一德,當初只是玩創意,並不是為了賺錢,但販售事實,擺在眼前,星巴客以商標近似,要求劉一德必須回收製成的近500個商品,全數處理銷毀,雙方簽下切結書,達成共識,劉一德也將圖樣稍做調整,但其實類似的KUSO T恤,早就不是新鮮事。 麥當勞魔人、忍者龜、米麒麟或是鼻青臉腫小護士,都開了先例,只是創意跟侵權,那一線間,可得好好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