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率居高不下,許多民眾大嘆生活都過不下去了,政府開辦的國民年金實在繳不出來。對此,勞委會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表示,確實有四成受保人仍未繳納保費,不過,此方案目前雖屬強制納保,但若遲未繳費,只會喪失此福利,並不會挨罰。
勞保局指出,細則中雖規定,若家中有專職照顧家庭者,另一半若不幫忙繳費須遭罰,但實際上執行有其難度,例如家中工作者為丈夫,但經濟大權卻在太太手中,向先生開罰也確不合理,所以細項若未規劃完善,勞保局不會大刀開罰。 另外,勞保局也說,被保險人如無力一次繳納保險費及利息,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十年內繳清皆仍有其保障。
另外,目前,被保險人有4百多萬人,每個月請領給付的人數已將近1百萬人,仍有其效益。 不過,失業者陳先生則說,不願繳費的原因除無力支付外,國民年金也規定65歲之後才可開始請領給付,若自己壽命不長只活到66歲,那麼先前繳了幾十年的保費便只能領一年,剩餘部份不可贈與家人會遭充公,實在划不來,不如在民間投保儲蓄型保險。 對此,勞保局說,國民年金中的遺囑年金規定,被保人死後,若家屬欲代領,需為無工作者;若有工作與謀生能力,確實無法代領年金,之前被保人所繳保費也將充公。
不過,國民年金每月保費只要674元,比起民間保險價格低廉許多,且目前國人平均壽命長,此種社會型保險仍有基礎保障。 家庭主婦蔡小姐也有不同看法,她說,國家津貼百百種,保障不同種類的需求者,但對主婦而言,卻沒有符合的保障,而國民年金確實是不錯選擇。他說,只要政府不強制所有人加保,在市場區隔與分眾概念下,每個國民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保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