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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志光--侵權悔過書

悔過書

悔過書   本人林立翔,於民國108年5月中旬,為賺取日常微薄生活費用將志光教育集團出版的王O老師企管的側錄影音課程及板書筆記在台大PTT論壇上販售,起因只是想將影音課程轉讓給需要使用的人並賺取生活費,糊塗行為讓自己觸犯智慧財產權,毀壞自我聲譽讓親人朋友蒙羞,特別在此向志光教育集團以及企管老師王O致上最高的歉意。 當109年2月底時,收到台中大甲偵查隊警方通知書後,知道自己侵犯到他人的智慧財產權時,深感後悔並懊悔不已,對於受到侵害的志光教育集團感到十分抱歉,接下來就必須自己承擔應負的責任與罰則。希望志光教育集團以及王O老師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誠心希望貴單位能夠原諒我愚昧且無知的行徑。 動機:   當時因正準備國營事業考試企管類組,擔任全職考生與照顧重病家父,為賺取微薄日常開銷生活費,故將手邊側錄版本影音課程檔案、上課板書、補充講義與上課講解試題紙本於網路販售,透過郵局匯款以及便利商店出貨給買家,只為了將不需要用到的物品二手販售給需要的人。 目的:   去年初開始為照顧癌症末期重病無法自理的年邁父親,擔任全職考生,面對龐大的醫藥費與生活開銷費只能散盡家中積蓄,希望藉由準備國營考試考取職位,因此利用時間自學國營企管類組相關考科以及照顧父親,期間侵犯志光的智慧財產權,在此深感抱歉。 家庭背景:   本人為家中獨子,近兩年全職為照顧父親以及擔任考生。舍妹6年前出嫁目前育有年幼孩子,現為全職家庭主婦。母親因罹患肺癌於12年前英年早逝。父親於前年年底被診斷為腦瘤癌症末期,期間需要家人照顧定期回醫院注射與服藥化療和腦部電療,而且不幸於今年初病逝,自父親罹癌至往生期間需要負擔龐大住院醫藥費、喪葬處理費、家庭日常開銷費用...等。 生活狀況:   近兩年因照顧父親,為了龐大醫療費用散盡家財積蓄,身為獨子不得已辭去工作,開始日夜顛倒全職照顧重病父親的起居三餐以及擔任考生備考,今年年初父親因癌症生病過世後,近期更需要負擔龐大喪葬處理費。   最後, 懇請志光教育集團與企管王O老師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本人願意承認錯誤承擔並負起責任,雖因家境清寒,希望能盡自己微薄的能力彌補對志光教育集團造成的影響,特此奉勸各位,切勿以身試法。特別感謝此次協調過程中貴單位法務邱小姐的幫忙,以及台中大甲分局洪偵查佐,對於上述行為我深深感到愧疚與抱歉。 此致 志光教育集團 立悔過書人 林立翔 民國 109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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