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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5-10-12 17:30 顯示全部帖子
未標註重組肉!顧客控餐廳詐欺
(圖/取自網路)
重組肉和一般肉片,你能接受哪一個?萬姓男子二月間與友人到新北市淡水一間吃到飽的「涮涮鍋餐廳」,兩人均點用三百六十八元吃到飽涮涮鍋,但萬男吃一半報警指「梅花豬肉片」顏色、紋路及口感不像豬肉,烹煮後整片分解,斷定是組合肉而非原肉,控告業者詐欺另求償三千六百八十元,但士林地檢署認定,店家雖然提供重組肉片,但不構成詐欺,因此刑事部分、民事部分都不起訴。不過依據現行規定如果是重組肉片還是要在菜單上做出標明。
這間吃到飽的涮涮鍋餐廳,被顧客指控,店家供應的梅花豬肉片顏色、紋路,還有口感,都不像豬肉,加上烹煮之後整片分解,因為顧客萬先生認定這是組合肉片,氣的當場打電話報警,更控告業者詐欺,並且求償三千六百八十元。
(圖/取自網路)
不過如今判決出爐,檢方認為,肉品確屬豬肉,並非不明肉品,僅漏未標示肉品型態,尚不構成詐欺,日前將業者不起訴。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則認為,花三百六十八元可取用幾十樣食材吃到飽,其中豬肉雖是重組肉,但店家不算坑人,上周判餐廳免賠。可上訴。該餐廳業者強調,「豬肉是從美國進口的,每公斤成本台幣一百多元,絕非賤價不乾淨的肉、多數同業也沒標示。」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去年底就曾針對餐廳、小吃店、攤販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要求若提供重組肉卻未標示者,將予處罰,後來發現法源依據不完整,直到今年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自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才確定公共飲食場所若用重組肉,要在菜單註記或以卡片、標示牌等明確告知。雖然不構成詐欺,但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希望衛福單位要落實查緝,同時呼籲提供重組肉的餐聽等業者要「誠實」,消費者雖樂意吃到便宜餐點,但也沒人喜歡被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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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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