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具有六年軍法官資歷,參加律師考試,可不用考第一試,直接參加第二試,及格就可取得律師資格。但立委吳宜臻認為,軍法官考試與律師第一試科目相差很多,軍法官連法律倫理都不用考,基本法律素養不足,要求考選部刪除這項規定,關閉司法後門。
考選部長董保城同意檢討,不排除修改相關考試規則。
吳宜臻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指出,洪仲丘事件後,軍審制度凍結,軍法官將無工作可做,轉考律師是可能出路;但軍法官轉考律師,有免試條款,只要有六年資歷,就不用考律師高考第一試。
吳宜臻對比軍法官考試與律師第一試應考科目,發現律師第一試多考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等,相差很多。她強烈要求刪除軍法官免考律師第一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