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外交領事人員特考明年會有重大變革!考試院會上周院會通過考選部所提修正案,明年外交領事人員特考,不分語組都要將通過「英語檢定」的成績,納入應考的資格,這項新的考試規則,首開國家考試承認外部考試的先例。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不論考什麼語組的外交領事人員,英語能力都是最基礎的外語工具,因此所有外交特考人員,都要通過英語檢定,列為基本的應考規定。董保城表示,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還有一些是要英語能力的,例如「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考選部將逐步要求英檢成績列入應考資格中,將進一步徵詢經濟部的意思。
考選部表示,這項考制改變,是應用人機關外交部的要求,考量英文能力,是所有外交領事人員最基本的工作語言,對外交人員處理涉外事務很重要,包含國際會議、談判、簽署協定等,英文都是共同語言,因此建議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按不同語言組別,規範考生都應具備英語檢定能力等級。
根據考選部的考試規則修正,外交特考考生須取得三年內的英文合格檢定,被考選部承認的英文檢定包括:全民英語檢定 (GEPT)、多益 (TOEIC)、托福 (TOEFL)、劍橋大學國際英語能力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等6項檢定測驗。
根據考選部的統計,前述6項英檢考試,每年舉辦次數非常多,有些測驗是隨到隨考,因此考試機會不是問題。
考選部表示,外交特考應考的合格標準,參照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其中英語組的考生,成績要達到B2以上,約等同全民英檢中高級、多益785分以上的成績 (含聽說讀寫) ;其他語組成績則為B1以上,約等同全民英檢中級、多益550以上。
考選部表示,採認的文件種類,是以英語檢定測驗的成績證明得為合格證書或成績單為準,而且要繳驗具有聽、說、讀、寫4項能力都達到合格標準的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