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大園鄉衛生所邱姓女課員兩年前因桃園縣政府誤發派令,銓敘部審定時也疏忽,連錯兩關搞錯職等,原本是第四職等的邱,誤審為第五職等,銓敘部特審司估計,兩年來邱至少多領約卅萬元。
邱姓課員多領的錢不用追回,由全民埋單。銓敘部特審司司長呂秋慧表示,依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因疏失責任不在邱,依法不必追回,但會追究失職人員責任。
她表示,包括當初負責該案的承辦人員、科長及兩名核稿人員共四名將被提報至銓敘部考績委員會議處。
銓敘部今年初發現,邱姓課員前年五月一日調任桃園縣觀音鄉衛生所稽查員時,職等審定被搞錯,桃園縣政府先是誤發派令,桃園縣府函請銓敘部詮審時,因特審司承辦人員是新手,邱的職等竟由第四職等本俸一級,被誤審為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
銓敘部特審司表示,直到邱今年調任桃園縣大園鄉衛生所時,才發現職等審定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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